1.依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112年02月20日衛部救字第1121360729號函辦理,公告周知勸募活動賸餘財物使用計畫案。
2.依「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書所載之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有變更時,公立學校或未設理(董)事會之行政法人應分別報經該校行政會議或該行政法人監督機關同意,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董)事會同意,並於同意後七日內報主管機關許可;同時通知捐贈人或公告之,並訂一個月以上之期限,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捐贈人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異議時,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公告勸募案變更後之財物使用計畫書。
::賸餘財物使用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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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
本基金會創立於民國108年7月,創辦人李溪泉先生本著大悲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的精神,以設立「紫蓮兒童之家」,收養無依孤兒,教育成人,報答社會國家之恩與扶弱施貧濟世,廣施貧病受困之家庭推廣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理念。有鑑於此辦理勸募活動,逐步達成服務目標。 |
*實募金額 |
2,558,241元 |
*賸餘財物金額 |
2,058,241元 |
*募得款使用概況 |
關懷訪視、急難救助、物資救助 |
*賸餘財物用途 |
(1)用於紫蓮兒童之家土地設計規劃專業費用(含申請建照)、專責人員……等費用。 (2)建地185坪,預計建築地上3層、地下1層RC構造建築。委請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規劃,預訂服務15-20人。 (3)建地由創辦人以李溪泉先生名義貸款購買,因基金會目前只有基金1,200萬元及600萬左右存款(含本筆勸募保留款),銀行不願意貸款給基金會,因此,土地尚無法辦理過戶,已向新北市社會局報備在案。(110年01月23日第1屆第5次董事會議紀錄,109年12月董事長先以個人名義購買淡水義山站旁建院土地185坪,總價4800萬元,貸款約70%,規費及利息由董事長個人承擔。基金會積極籌募土地經費(期程約3-5年),才能過戶給基金會(總價等於或低於4,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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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執行期限 |
112/12/31 |
募得財物未於財物使用期間截止前用畢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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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賸餘財物使用計畫書-經費概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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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明細說明 |
金額 |
備註 |
紫蓮兒童之家 1.建築願景3D動畫 2.建築規畫委託服務酬⾦ 3.室內規劃設計。 |
預計使用2,058,241元,不足由111年募款支付 ⼀、建築願景3D動畫 二、勘測規劃部份服務事項: (⼀)察勘建築基地:地勢、環境、公⽤事業設施、都市計畫管制。 (⼆)檢視甲⽅所提出之⼯程計劃要求條件,並與甲⽅會商討論確定甲⽅之需求條件,以作為⼄⽅規劃設計之基礎。 (三)初步規劃⽅案圖:配置圖、平⾯圖及立⾯圖。 三、設計部份服務事項: (⼀)依建築法及相關法令申請建造執照並繪製規定圖說(包含建築/結構圖及基礎室內材料建議)(本案提供Sketch Up繪製模型建築3D)。 (⼆)代辦申請電⼒、電信、消防、⾃來⽔、污⽔等五⼤管線設計(包含機電圖),並經各⽬的事業主管單位審查核備 四、土地購置款項 |
2,058,2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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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2,058,241元 |